剧情简介

​​《命若朝霜:〈红楼梦〉里法律、社会与女性》书籍简介​​
《命若朝霜》是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柯岚从法律社会史视角解读《红楼梦》的跨界研究著作。全书以清代法律制度为切入点,结合《大清律例》《清会典》等史料,剖析书中十二位(类)女性角色的命运,揭示封建法律体系如何形塑女性生存困境,进而反思法律与人性、权力的复杂关系。
核心内容​​
​​法律与女性命运的交织​​
通过甄英莲(香菱)被拐卖、秦可卿因“亲属相奸罪”自尽、林黛玉继承权缺失等案例,展现清代法律对女性的结构性压迫。
揭示清代司法黑暗面,如贾雨村审理“葫芦案”时枉法纵恶,反映官僚体系对底层女性的系统性忽视。
​​制度性困境的深层剖析​​
从“妻妾制度”到“选秀制度”,分析清代法律如何通过亲属相奸罪、财产继承规则等条款固化性别不平等。
结合真实司法档案(如清实录、雍正奏折),论证法律实践与道德伦理的脱节,如人口贩卖猖獗与政府治理失效的关联。
​​文学与法学的跨界对话​​
以《红楼梦》为文本载体,还原清代法律运作现场,如“抄检大观园”映射清代财产法与家族伦理的冲突。
探讨法律如何成为曹雪芹创作悲剧的隐性推手,如贾府抄家与清代“违禁取利”律法的关联。

​​《命若朝霜:〈红楼梦〉里法律、社会与女性》书籍简介​​ 《命若朝霜》是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柯岚从法律社会史视角解读《红楼梦》的跨界研究著作。全书以清代法律制度为切入点,结合《大清律例》《清会典》等史料,剖析书中十二位(类)女性角色的命运,揭示封建法律体系如何形塑女性生存困境,进而反思法律与人性...(展开全部)
作者简介
柯岚,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,博士生导师,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,央视《法律讲堂》主讲人。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哲学、法律史、法律文化。著有《红楼梦成书传世之谜》《法哲学中的诸神之争》等。

目录

引言:《红楼梦》记录了宗法社会中的女性悲剧
第一章 甄英莲的命运与清代的司法黑暗
第二章 秦可卿之死与清代的亲属相奸罪
第三章 赵姨娘的诅咒与清代的巫术犯罪
第四章 宝黛悲剧与清代的婚姻继承法制
第五章 宝钗结局与清代的选秀制度
第六章 鲍二家的之死与清代的仆妇贞节
第七章 王熙凤管家与清代的宗族治理
第八章 探春治家与贾府的陋规
第九章 尤三姐之死与清代的定婚法制
第十章 尤二姐之死与清代的妻妾宗法
第十一章 红楼伶人与清代的查禁女戏
第十二章 十二钗的结局与清代的籍没刑罚
后记
(展开全部)

经典金句(25)
一、司法黑暗与女性无力​​
​​“甄英莲的命运,是清代司法黑暗的缩影:拐卖者逍遥法外,受害者沦为贱籍。”​​
—— 开篇香菱(甄英莲)被拐卖,贾雨村审理“葫芦案”时枉法纵恶,揭露清代司法系统对权贵的妥协与底层女性的系统性忽视。
​​“秦可卿之死,是亲属相奸罪与妇女自杀的司法悖论:名节重于生命,制度逼死良民。”​​
—— 秦可卿因家族性丑闻自尽,映射清代法律将女性贞节凌驾于生命权之上,司法实践与道德伦理的割裂。
​​二、婚姻制度与女性枷锁​​
​​“宝黛钗的姻缘,是清代婚姻法的悲剧:婚姻是家族交易,个人意愿沦为牺牲品。”​​
—— 宝玉与宝钗的“金玉良缘”实为家族利益联姻,黛玉因无继承权沦为弃子,揭露清代女性在婚姻中的客体地位。
​​“尤三姐自刎,是定亲法制的血泪控诉:退婚即污名,贞节成致命利刃。”​​
—— 尤三姐与柳湘莲的婚约因流言解除,她以死明志,批判清代“婚约不可悔”的法律严苛性及对女性自主权的践踏。
​​三、财产权与女性生存困境​​
​​“林黛玉的孤苦,是继承权缺失的必然:无财无势,才情终成绝唱。”​​
—— 黛玉因父母双亡且无兄弟继承家业,沦为寄人篱下的孤女,映射清代女性财产权被家族男性垄断的制度性压迫。
​​“王熙凤弄权,是宗法社会的反噬:抄家灭族,权力终成泡影。”​​
—— 王熙凤放高利贷违律敛财,最终“哭向金陵事更哀”,揭露清代法律对女性经济行为的严苛规制与权力体系的脆弱性。
​​四、身体规训与女性反抗​​
​​“赵姨娘的诅咒,是妻妾制度的暴力:地位卑贱,连怨恨都需隐忍。”​​
—— 赵姨娘因妾室身份遭歧视,以巫术诅咒泄愤,反映清代法律对妾室的制度性压迫与精神摧残。
​​“智能儿与秦钟,是良贱相犯的禁忌:性压迫下,卑贱者无尊严。”​​
—— 婢女智能儿与小厮秦钟的私情,暴露清代“良贱相犯”律法下底层女性的性压迫与道德困境。
​​五、制度性暴力与人性微光​​
​​“大观园的覆灭,是女性乌托邦的消亡:青春净土,终成权力修罗场。”​​
—— 大观园作为理想世界的崩塌,象征清代法律与礼教对女性自由与创造力的绞杀。
​​“命若朝霜,朝露待日晞:女性的一生,不过是制度阴影下的短暂绽放。”​​
—— 书名取自曹植诗句,暗喻清代女性在法律与礼教压迫下如朝霜般脆弱易逝的命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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