剧情简介
罗翔教授《法律的悖论》类型:法律随笔/普法读物
作者:罗翔(中国政法大学教授,CCTV年度法治人物)
核心主题:通过14类经典法律案件,揭示法律与道德、逻辑、人性的深层矛盾,探讨法治的核心价值与思维边界。
核心议题与结构
法律的内在矛盾
悖论本质:法律既是维护秩序的工具,又可能成为压迫的帮凶(如“限制自由才能保障自由”)。
案例解析:
基因编辑婴儿案:科技伦理与法律滞后的冲突,揭示“法不容情”与“法中有情”的张力。
阴婚买卖案:法律对“活人”与“尸体”的差异化量刑,反思财产权与人格权的边界。
法治与人性博弈
犯罪本质:探讨“邪恶才犯罪”还是“犯罪才邪恶”,如自愿被杀案件中“被害人同意”的伦理困境。
司法公正:分析“同罪同罚”与“异罪异罚”的合理性,如贿赂罪中行贿与受贿的不对等惩罚。
现代性困境
虚无主义:当“意义”被解构时,如何重建法律与道德的共识(如“人生不可能没有意义”)。
技术冲击:AI、基因编辑等新技术对传统法律框架的挑战,呼吁“法律需在个案中回响”。
思想价值
破除独断思维:拒绝“非黑即白”的法治观,倡导接受多元观点(如“刺猬式独断”与“狐狸式包容”)。
法律的温度:强调法律不仅是逻辑游戏,更是“无数个体悲欢离合”的载体(如“沉尸水葬案”对传统伦理的冲击)。
罗翔教授《法律的悖论》类型:法律随笔/普法读物 作者:罗翔(中国政法大学教授,CCTV年度法治人物) 核心主题:通过14类经典法律案件,揭示法律与道德、逻辑、人性的深层矛盾,探讨法治的核心价值与思维边界。 核心议题与结构 法律的内在矛盾 悖论本质:法律既是...(展开全部)
作者简介
罗翔
湖南耒阳人,北京大学法学博士
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,刑法学研究所所长
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、刑法哲学、经济刑法、性犯罪,著有法律普及读物《刑法学讲义》,随笔集《圆圈正义》等。
除学术研究与授课外,罗翔教授长期专注于法律普及与法考教学。
在校任职期间多次获得中国政法大学学生欢迎的十大教师称号,2018年入选法大首届研究生心目中的优秀导师。2020年初,因其刑法课视频中所举的案例幽默风趣,意外爆红网络,一时形成“千军万马追罗翔法考”之势。其上课视频截图所制作的表情包在网络上疯传,被称为“一米九的法律男神”。3月9日,受邀请正式入驻bilibili视频网站,创造极速千万粉传说。
经典金句(46)
纠错 补充反馈
“真正的智慧就是承认自己没有智慧,谦虚接受自己的短板。”
—— 强调理性的局限,倡导保持谦逊,接纳对立观点的合理性,以丰富认知。
“法治认为一方面刑法要惩罚犯罪,维护底线道德;另一方面,刑法又要限制惩罚犯罪的权力本身,防止它成为社会秩序的破坏力量。”
—— 揭示刑法功能的双重性,既要打击犯罪,又要约束权力,避免滥用。
“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,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。”
—— 强调罪刑法定原则,法律未明文禁止的行为不构成犯罪,确保法律的明确性与可预测性。
“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,但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。”
—— 区分法律与道德在定罪与出罪中的不同角色,法律关注法益保护,道德则考量行为的社会伦理价值。
“期待可能性的精髓就是把自己放在被告人的位置,想一想在类似情况下,你会如何选择?”
—— 强调司法需考虑人性弱点,避免对被告人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,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。
“刑法既要惩罚犯罪,又要保障人权,而且保障的是犯罪人的人权。”
—— 指出刑法在惩罚犯罪的同时,必须保护犯罪人的基本人权,避免过度惩罚。
“罪刑法定所要求的刑法,根本目的不是单纯地打击犯罪,而是限制比犯罪更为可怕的国家权力。”
—— 揭示刑法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功能,防止权力滥用,保护公民自由。
“法律的生命是经验,而非逻辑,没有人拥有完全的理性,因此也不能在理性上被彻底说服。”
—— 强调法律需结合实践经验,而非纯粹逻辑推导,体现法律的实践理性。
“人类的有限性提醒我们,所有的认识都或多或少有缺陷,我们都是在偏见中成长,人类所有的见识都有偏颇的成分。”
—— 呼吁保持开放心态,接纳多元观点,避免认知的绝对化。
“不要在自己看重的事情上附着不加边际的价值,要学会接受对立观点的相对合理性。”
—— 强调理性思考需避免主观臆断,学会在对立观点中寻求平衡,以更全面地认识问题。
(按主题分类,标注案例与哲学内涵)
法律与道德的辩证
“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,但道德不能替代法律的惩戒。”
——批判“以德代法”的虚妄,如“买活人当老婆判3年”暴露法律对人格权保护的不足。
“法家维护底线道德,却忽视执法者的幽暗。”
——揭示权力滥用的风险,呼应“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”的历史警示。
理性与局限
“人类是有限的,理性是有瑕疵的,永远无法开启上帝视野。”
——反对绝对真理观,如“基因编辑案”中科学狂妄与法律滞后的碰撞。
“法律不强人所难,期待可能性是责任的盾牌。”
——为“胁迫犯罪”提供免责依据,如地震中“偷面包求生”是否构成犯罪。
自由与秩序
“限制自由才能保障自由,如同笼中鸟需要栅栏。”
——论证刑罚正当性,如“禁止吸毒”看似剥夺自由,实为保护生命权。
“轻罪重刑是向后看的复仇,轻罪轻刑是向前看的预防。”
——对比报应主义与功利主义,如“交通肇事逃逸”量刑争议。
生命与伦理
“人可以被杀死,却无法被杀死——生命权在死后是否存续?”
——剖析“杀人罪”本质是保护道德命令而非生命本身。
“自愿被杀是否算犯罪?同意能否消解行为的恶?”
——挑战传统犯罪构成,如“安乐死”合法化困境。
司法的困境
“司法要纠正错误,也要容忍错误——纠错可能制造新错误。”
案例:聂树斌案再审后,如何平衡“正义迟到的代价”与“程序正义”。
“判决需要稳定性,也需要灵活性——法律如何回应社会变迁?”
案例:网络虚拟财产是否属于“公民合法财产”的司法解释演变。